关于2013级(春)毕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5-03-09 来源: 教学办

各学习中心,全体2013级(春)同学,往届未毕业同学:

现将2013级(春)毕业综合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与地点:

1、毕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

本科: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8:30—10:00

专科: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10:30—12:00

2、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操作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下午;4月12日(周日)全天

具体时间由各学习中心安排并通知学生。

3、考试地点:

1)   上海地区:理论考试在重庆南路280号新教学楼,学习中心不能再设考场。

操作考试在各学习中心指定的考场。

2)   非上海地区:学习中心所在地指定的考场。

二、   考试对象:

1、第一次参加考试学生:必须参加,凡是缺考者都将损失一次考试机会(申请缓考同样损失考试机会。)

1)      2013级(春)全部学历教育应届生

2)      2012级(秋)及以前课程进修班转正,并已修完全部课程者

2、第一次补考学生:必须参加,但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提前申请缓考,以保留一次考试机会,任意缺考者损失一次考试机会。详细名单参看附件1。

3)      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最后一次考试机会,通过提交申请参加考试,不提交者不安排考试。可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参看附件2。

 

三、   操作技能考项目

1、护理专业各层次安排项目不少于四项,且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专科:静脉注射和无菌技术

本科:心肺复苏和简易呼吸囊辅助通气技术

2、医学检验专业各层次安排项目不少于两项,且本科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本科:将SS平板上分离的患者粪便标本的可疑致病菌落接种于KIA及MIU

四、   学习中心注意事项

1、附件1和2中公布的补考名单和科目,请学习中心协助学生核实,有误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附件1中公布的第一次补考学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请于2015320日前上交缓考申请表,滞后提交无效,仍将视为任意缺考。

3、附件2中公布的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可根据意愿申请参加第二次补考,参加者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务必本人手写,亲笔签名。申请表于2015320前上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未申请者不安排考试。

4、各学习中心毕业操作技能考实施计划,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交教务管理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

                                            2015年3月9日

附件(5个)
附件4 毕业操作技能考实施计划安排.docx (17.29 KB)
附件3 毕业综合考第二次(最终)补考申请表.docx (15.54 KB)
附件2 2015(上半年)可参加毕业考试第二次补考名单.xls (40 KB)
关于2013级(春)毕业考试安排的通知.doc (51.5 KB)
附件1 2015(上半年)毕业考试第一次补考名单.xls (5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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