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学生申请免实习的条件及方法的通知
时间: 2015-06-10 来源: 教学办

各学习中心、学生:

为了加强学生实习阶段的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学院现进一步明确学生申请免实习的条件及具体执行方法。请各学习中心按照如下要求提交免实习申请以及相关资料:

1、 申请免实习的条件

根据现行《毕业实习手册》(2011版)要求,各专业学生,入学前在本专业相关的岗位上连续工作已满十五年及以上的,可以提出免实习申请。

2、 申请免实习方法

符合免实习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如实、完整地填写新版《学生免实习申请表》并由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交所在学习中心审核。

3、 学习中心审核要求

学习中心收到学生免实习申请后,应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切核实情况的真实性,符合免实习条件者批复同意,否则直接退回申请。

学习中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交新版《学习中心免实习汇总表》和《学生免实习申请表》原件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在实习开始后提交的免实习申请表一律不予批准。

4、 学院抽查

学院对学习中心审核通过的免实习申请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学生所填写资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学生免实习的资格,相关学生则必须重新按照要求参加实习。

5、 其他说明

1)         本通知事项从即日起实施,旧的申请表格及审核流程停止使用

2)         免实习材料的上交时间节点,将在每学期的“教学任务书”中发布,请各学习中心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3)         新版《学生免实习申请表》和《学习中心免实习汇总表》见通知附件,或登录平台下载:

         学生端:登录在线学习——我的首页——学院资料下载——表格下载

         学习中心端:学历管理——管理资料——教学常用表格汇总

 

附件一:《学生免实习申请表》

附件二:《学习中心免实习汇总表》

 

教务办公室

2015-06-09

附件(2个)
学生免实习申请表150609.doc (40.5 KB)
学习中心免实习汇总.xls (2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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