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结业生、肄业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时间: 2017-02-22 来源: 学籍办
各学习中心、有关同学: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2(春)注册的学生有效学籍期限五年已满,由于未通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实践环节或毕业综合考试的,给予结业或肄业;专升本学生未通过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的,给予肄业(发给成绩单)。如有问题在2月27日前向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63846590转776659, 021-53063138,特此公告。
附:
1、2017春结业生(肄业)名单
2、2011(春)专升本肄业名单
3、2011(秋)专升本肄业名单
学籍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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